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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击量:2193  发布时间:2020/4/27 15:45:19
申报政府机构 申报条件 时间期限 政策依据 上海市科委、松江区科委 "(一) 企业申请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 企业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 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 企业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 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 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 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 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 每月一批,截止九月底 上海市科委 "1.项目的核心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2.项目的核心技术拥有受中国法律保护的知识产权。知识产权的类型包括:近3年内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或进入实质审查阶段的发明专利申请;近2年内获得授权的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项目的知识产权可以是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的知识产权所有权,或是通过独占许可方式获得的在全球范围内5年以上的知识产权实施权; 3.项目所形成的产品应通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资质认定的检测机构的检测。属医药、医疗器械、农药、计量器具、压力容器、邮电通信等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产品,须具有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颁发的产品生产许可。属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必须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 4.项目所形成的产品(服务)属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规定的经营范围内; 5.项目的总体技术与其它同类产品(服务)相比具有显著的创新性和先进性,且项目具有潜在的经济效益和较好的市场前景。 " 每月一批 松江区经委 "1. 在本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本行业处于龙头地位,具有显著的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主要产品和服务符合国家和本市产业发展导向。属于当年度《上海产业结构调整负面清单及能效指南》中限制类或淘汰类的企业,不得申请认定市级企业技术中心。 2. 企业决策层高度重视企业技术创新工作,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企业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具有稳定的产学研合作机制,技术创新绩效显著。 3. 申报企业处于行业先进地位,具有较强的技术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申报企业年销售额不低于5000万元或成长性好、年销售产值连续三年增长30%以上。 4. 具有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所需要的仪器、装备和场地等条件,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企业上一年度的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上一年度拥有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300万元。 5. 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拥有一定规模的技术人才队伍,企业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不低于20人,在同行业中具有一支较强的技术队伍,并有一批技术骨干和技术带头人。 6. 企业具有较完备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体系,企业通过自主研发,获取的知识产权不少于3件(含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同时在申请年度前的三个年度内必须有专利申请。 7. 企业信用状况良好,两年内(指申请松江区企业技术中心之日起向前推算两年)未发生严重的违规、违法行为。" 一般3月中旬开始4月中下旬截止(具体以每年通知为准) 《松江区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及管理办法》 上海市经信委、松江区经委 "基本条件:   1、在本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申报企业在本行业处于龙头地位,具有显著的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主要产品和服务符合国家和本市产业发展导向。属于当年《上海产业结构调整负面清单及能效指南》中限制或淘汰类领域的企业,不得申报。   2、具有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掌握核心技术,拥有自主品牌,具有完备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体系;研究开发与创新水平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3、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拥有一定规模的技术人才队伍,在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创新人才优势。   4、企业决策层高度重视企业技术创新工作,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企业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具有稳定的产学研合作机制,技术创新绩效显著。   5、企业信用状况良好,两年内(自申请截止日起前两年)未发生下列情况:(1)因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税收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理;(2)涉嫌涉税违法已被税务部门立案审查;(3)走私行为。   指标要求:   1、企业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3亿元(生产性服务业企业不低于2亿元),或者企业新增投资2亿元以上同时已承担国家、本市重点项目;   2、企业上一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不低于1000万元,且占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为乘以规模和行业系数后的值,具体系数参考《上海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   3、企业上一年度拥有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1000万元(生产性服务业企业不低于600万元);   4、企业上一年度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不低于60人;   5、申请年度前的三个年度内,企业通过自主研发获取的知识产权不少于6件(含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并且上一年度必须有发明专利申请;   6、具有区级企业技术中心资格。" 一般4月中下旬开始申报5月底前截止(具体以每年通知为准) 上海市科委、松江区科委 "1.制造类企业的研发人员人数不低于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软件或科技服务类企业的研发人员人数不低于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 2.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 3.制造类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3000万元至1亿元之间,软件或科技服务类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至6000万元之间;且企业前三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在20%以上; 4.强健的经营管理团队,健全的财务制度,较强的市场应变能力,灵活的激励机制。   " 一般4月中下旬开始申报5月底前截止(具体以每年通知为准) 《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工程实施办法》 上海市科委、松江区科委 "1.制造类企业的研发人员人数不低于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20%,软件或科技服务类企业的研发人员人数不低于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50%; 2.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 3.制造类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1亿元至10亿元之间,软件或科技服务类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6000万元至10亿元之间;且企业前三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在20%以上; 4.企业应有研发机构(技术中心、实验室、测试平台等)、研发计划及与之相适应的知识产权保护、人才培养(含引进)、创新激励等运作机制和较完善的规范化管理制度,并有良好的经营管理团队,有较强的风险控制机制和健全的规章制度。" 一般4月中下旬开始申报5月底前截止(具体以每年通知为准) 《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工程实施办法》 上海市经信委、松江区经委 "1.已列入18年至20年产调名单的关停企业 2.面积不小于一万平方米 3.之前税收情况良好" 2019年至2020年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去产能和调结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 关于落实去产能和调结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 上海市经信委、松江区经委 "1.申报企业应当是在本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2.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3.企业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 4.项目已经纳入上海市产业投资三年滚动项目库; 5.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规划、节能、环保、安全等方面的要求,项目方案合理可行,具有较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6.项目拉动面广,能尽快采购设备,并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 7.项目应当具备建设开工条件,项目立项、资金、规划、土地、环保等方面的手续已经落实。" 1月1日至12月31日;第一批项目评审开始时间为2017年2月28日,第二批项目评审工作开始时间为6月30日,6月30日以后申报的项目作为次年项目储备,在次年优先纳入项目评审计划 上海市发改委、松江区发改委 "1.本市注册的企业; 2.符合《上海产业发展重点支持目录》的服务业重点领域发展,包括航运服务、信息服务、现代物流、专业服务、文化服务、会展、旅游、现代商贸、教育培训、医疗服务、创意产业等;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制造业企业开展的生产性服务业。 " 上海市科委、松江区科委 "1.本区注册工业企业; 2.连续两年以上通过年审,并无违纪违规情况; 3.财务制度健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具备项目实施的实力; 4.成立了信息化领导小组和部门,已经制定总体规划和实施计划,每年有信息化专项资金安排计划,完善的信息化管理制度; 5.有一项以上两化融合成果应用案例。" 每年1-2次 区税务局 "(一)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以及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 (二)从事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三)在职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奖金、津贴、补贴。 (四)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或租赁费。 (五)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 (六)专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 (七)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 (八)研发成果的论证、评审、验收费用。 " 每年年初汇算清缴前 松江区经委 "(一)申报企业为项目研制单位,其工商、税务依法在本区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申报企业治理结构完善,财务制度健全,经营过程中无违法违规行为; (三)申报的项目内容必须符合项目指南(见附件1)的要求; (四)每个单位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对企业已获历年产业化关键或共性技术研究及重点领域示范应用项目专项资金支持但项目未完成验收的单位,申请项目不予受理; (五)同一项目已获其他政府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再重复支持。 " 每年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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